My Helper (Tung Chung) Employment Center

申請條件及所需文件

申請條件

  • 經濟能力: 以每一位姐姐計算,僱主的家庭收入必須高於每月15000港元,或者3個月維持高於36萬以上的銀行存款
  • 僱主需於合約單位內提供合理且有私隱的住宿地方給姐姐
  • 僱主可提供3個月內英文地址證明
  • 僱主為香港居民
  • 僱主須承諾給予傭工的薪金不少於香港特區政府公布的規定最低工資。如沒有膳食提供予傭工,經議訂的膳食津貼不得少於每月港幣$1,196元;
  • 僱主及傭工僱傭關係的真正目的並無疑問;

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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